信息来源:久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10-27 09:52:30
案例1:久治县某加油站存在多项违规操作
案件详情:2026年7月19日,久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加油站)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现场发现两项违法问题:一是加油机机内安全剪切阀弹簧弹片用铁丝捆绑,导致安全功能失效; 二是该加油站为从业人员配备2顶安全帽,生产日期2022年7月27日,产品合格有效期30个月,检查时已过期17个月。加油机安全剪切阀被铁丝捆绑、安全功能失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为从业人员提供过期安全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第一款规定分别裁量处罚:对安全设施失效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对劳动防护用品过期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合并处罚,合计罚款人民币16000元。 案件警示意义:加油机安全剪切阀属于加油站关键安全设施,发生意外撞击时可以切断油路,防止油品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人为铁丝捆绑固定,直接造成安全保护功能丧失,属于重大安全风险。安全帽属于从业人员重要个体防护装备,超期使用会造成防护性能下降,发生事故时无法起到保护作用。上述隐患在基层加油站具有一定普遍性。 行业工作提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建立设备设施常态化巡检维护制度,对加油机、储油设备等关键设施定期检查校验;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台账,落实采购、发放、定期检查报废制度,严禁配发、使用过期失效防护用品。监管部门要将安全设施完好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作为加油站日常检查重点,及时排查同类风险隐患。 案例2:久治县某加油站储罐区隐患长期存在未整改 案件详情:2026年7月18日,久治县应急管理局邀请省级专家协同执法人员对我县某加油站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储罐区内检查井均存在积水现象,其中2号检查井内积水严重,渗漏报警仪探头被积水浸泡。经现场询问核实,该问题已长期存在,加油站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当事人未及时排查并消除储罐区安全隐患,长期放任检查井积水、渗漏报警仪失效问题存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加油站罚款人民币18000元(壹万捌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意义:储罐区是加油站重大风险管控核心区域,渗漏报警仪是及时发现油品泄漏、防范燃爆事故的关键监测设备。检查井长期积水不仅会腐蚀罐体、管线,还会导致报警探头浸泡失效,无法及时预警泄漏风险,极易因隐患失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此类问题在偏远牧区加油站具有一定普遍性,企业重经营、轻管理,日常巡检走过场,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及时,风险隐患突出。 监管工作提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巡检机制,重点加强储罐区、检查井、输油管线等隐蔽部位、关键设备的日常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风险动态清零。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偏远牧区加油站的监管频次,紧盯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隐患长期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