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吴忠生态环境 2026-10-22 09:18:31
今年以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攻坚年行动部署要求,结合臭氧攻坚行动,聚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问题,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压紧压实加油站经营单位治污主体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加油站领域违法案例通报如下。
01吴忠市某加油站油气回收密闭性检测不合格案
案情简介:2026年7月5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吴忠某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环境油气浓度频繁出现报警,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自治区指导帮扶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吴忠某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系统检测。经检测,该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不合格,有3个点位存在超标泄漏,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
查处情况: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规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加油站处以罚款2万元。
案件评析:近年来,加油站油气挥发是夏季臭氧污染的重要来源,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核心关键。个别加油站忽视环保设施日常运维,因设备老化、阀门损坏、密封不严等问题导致油气泄漏,持续造成大气污染,弱化区域大气治理成效。本案执法过程创新运用线上监控+线下监测的模式,精准打击加油站隐蔽性油气泄漏污染问题,倒逼辖区加油站常态化开展油气回收系统检修维护,切实筑牢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防线。
02吴忠市4家加油站加油枪气液比不合格案
案情简介:2026年5月至7月,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加油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气液比频繁超标的加油站进行抽测。抽测过程中发现有4家加油站加油枪气液比超标,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
查处情况: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规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上4家加油站分别处以罚款2万元。
案件评析:加油站加油枪气液比达标管控,是减少加油环节油气挥发的关键举措,直接关系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成效。但目前部分加油站对加油枪维护不够重视,导致加油枪气液比超出国家标准限值,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造成持续性负面影响。本次专项整治通过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平台对辖区所有在营加油站加油枪气液比进行分析,筛选出频繁超标的加油站进行抽测。通过对4家加油站依法依规集中处罚,打破部分加油站轻微违法无影响的侥幸心理,形成从严管控的执法态势,推动成品油行业全面落实油气回收精细化管控要求,切实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