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作业区为易燃易爆高危区域,汽油挥发的油气遇明火、电火花易引发燃爆。本区域未设置可燃气体声光报警器,缺少泄漏实时预警,安全隐患突出。作业人员务必高度重视防爆安全,严守安全红线。规范管控现场风险是安全生产的硬性规定,也是保护自身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站点正常运营的关键底线,严禁心存侥幸、违规操作。2026年6月,贺兰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加油站加油员在未设置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的加油作业区内,允许客户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加油款,存在安全隐患。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在未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的情况下,允许顾客在加油区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加油款,不符合《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5条的规定。贺兰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加油站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加油站站长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加油作业区属于易燃易爆高危作业区域,加油机、输油管线处的汽油挥发,形成可燃的油气混合气体,一旦油气浓度超标,遇微小点火源即可引发燃爆事故。手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磁辐射、微小电火花和静电感应,均属于高危点火源。在无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的前提下,作业区无法实时监测油气浓度,也无法提供超标预警和拦截,因而不能及时发现油气泄漏聚集隐患。此时允许客户在加油区内使用手机支付,相当于在未设防、无预警的高危区域放任点火源,极大地提升油气爆炸和起火风险,对站内工作人员及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场站整体安全造成极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