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6-08-19 10:15:45
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隐蔽性强、流动性高、安全风险大,是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一块“硬骨头”。2026年2月,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根据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移交的案件线索,对辖区部分停车场、物流园区存在利用改装箱式货车、报废油罐车流动销售成品油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严格遵循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研报告式调查法工作指引》,以“调研报告式调查法”为牵引,探索出一条“精准调查—深度研判—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取得良好成效。
调查先行:从“粗放式取证” 转向“报告式调查”
案件受理后,按照工作指引要求,组建“检察官+司法警察+技术人员”的“1+3”调查专班,围绕成品油经营许可、运输储存规范、行业监管职责等要素,制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和取证清单。在初步调查阶段,办案人员运用无人机航拍、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等技术手段,固定了多处非法加油点的客观证据;同时调取涉案企业的市场主体登记、危化品经营许可等基础数据,初步判明违法行为性质和社会公益受损程度,形成了初步调查报告,为后续深度调查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深度研判:以“四个维度” 调研夯实监督基础
在全面调查阶段,紧扣工作指引要求,从四个维度开展深度调研,确保监督精准有力。一是行业生态调研——深入辖区国道沿线、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摸清成品油非法经营的分布特点、运营模式和利益链条,发现十余家场地经营管理者未尽经营管理责任、为非法黑窝点滋生提供了土壤,“流动加油车”已形成一定的灰色产业链,具有行业普遍性。二是监管职责调研——逐一梳理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法定职责,厘清成品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全链条中的监管交叉点与真空地带,厘清各部门监管责任。三是类案规律调研——检索成品油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借鉴先进地区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整改评估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四是整改可行性调研——了解行业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明确整改措施、成本、时限等关键要素,确保后续检察建议有的放矢、切合实际。
靶向监督:以磋商促整改 推动行业系统治理
在调查终结形成完整证据链和调研分析报告的基础上,2026年3月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磋商意见书,明确指出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履职缺位问题,并附详细的调查数据作为支撑。磋商后,行业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牵头成立成品油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工作小组,联合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7次,查处非法储油窝点20处,查扣成品油约38吨、非法改装车辆16台,移送刑事案件线索1件、治安案件2件,约谈相关责任人6人,对发现的十余家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较为严重的,移交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向312国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发放《成品油市场秩序维护告知书》42份,推动建立“定期巡查+热线举报+群众监督”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了非法成品油经营乱象。
由案及治:以“三个坚持” 推动类案治理走深走实
在成品油领域公益诉讼办案中,以《调研报告式调查法工作指引》为遵循,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的跨越。一是坚持调查先行,将“调研报告式调查法”贯穿办案全过程,确保监督建立在扎实的事实和数据基础之上;二是坚持多维研判,从行业生态、监管职责、类案规律、整改可行性四个维度系统分析,提升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坚持协同共治,以磋商凝聚执法司法合力,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基层治理效能,形成“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