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7-20 09:07:34
近日,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印发《朝天区加油站安全监管等级评定与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辖区所有持证加油站实施安全监管等级动态评定、差异化分类管控机制。《细则》共5章15条,立足加油站风险特点,提出建立“企业自评、监管复核、三色分级、动态调整、联合约束”全链条监管体系,通过蓝、黄、红三色分级实施精准化、规范化监管,从制度层面消除“一刀切”监管模式,提升辖区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安全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分级分色,精准画像
该局负责人廖平坦言,过去检查安全管理好的和安全管理差的加油站,频次差别不大,“‘平均用力’的结果是好的企业因频繁迎检叫苦,差的企业反而产生‘反正要来查、整改不整改都一样’的心态”。在此背景下,今年3月,该局启动《细则》的调研起草工作。《细则》将于8月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细则》精准对接上位法,将法条变成基层“操作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都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细则》在衔接上位法的基础上明确,所评定的蓝、黄、红三色等级,与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开展的固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监管部门对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绩效的动态等级评定;后者是企业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固有风险的辨识与分级管控,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主体责任。两者各有侧重,互不替代,互为补充。
《细则》明确,该区持证加油站安全等级评定总分为100分,围绕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与培训、应急能力、配合监管五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分,配套出台标准化检查评分清单,实现评定指标清晰、打分标准统一,杜绝主观随意评定。该区根据最终得分划定三个监管等级:90分以上为蓝色等级企业 ,70分至89分为黄色等级企业,70分以下为红色等级企业。
《细则》明确,等级评定聚焦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实际成效,以年度动态评估、即时调整为核心,为差异化监管提供依据。“‘年度评估+即时调整’的双轨机制,确保监管等级与企业安全管理状况实时联动 ,做到‘ 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活’。”廖平介绍。
分类施策,差异化监管
《细则》的亮点在于按照蓝、黄、红三色配套出台梯度化监管举措,兼顾指导服务与执法约束,提升监管效能。
蓝色等级以服务指导为主,大幅压缩现场检查频次,全年现场检查不超过2次,优先运用信息化、视频监控、数据监测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同时,配套多项激励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安全生产先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可享受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便利审批;优先安排行业安全专家上门免费问诊指导。企业仅需每半年报送一次安全自查报告,降低企业台账报送负担,以正向激励引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黄色等级 ,常规检查与指导并重。年度现场检查上限为4次。评定为黄色等级10个工作日内,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聚焦薄弱环节,安排专家开展专项指导帮扶。企业应按季度提交自查报告。连续两年被评为黄色等级的企业,下一年度直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再下一年度仍评选为黄色等级的企业,直接调至红色监管等级,倒逼企业及时补齐安全管理短板。
《细则》对红色等级实施重点监管。全年现场检查上限为6次,由该局确定专人负责,对该类企业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该局将在评级确定为红色的10个工作日内,约谈企业负责人,一年内至少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现场安全知识测试。对红色等级企业实行重点整改跟踪,逐条销号管理。该局将红色等级企业名单通报相关部门,由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联合约束。企业须每月报送自查报告,及时化解安全风险。
《细则》清晰划定检查频次豁免情形,事故隐患复查、上级专项督查、投诉举报核查、节假日领导督导等四类检查不计入年度现场检查次数,既规范常规检查频次,又保障隐患整治、专项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实现监管有度。
优化流程,等级动态更新
《细则》构建“初次定级—年度评估—即时调级—异议复核”评定流程,实现等级动态更新,杜绝固化管理弊端。
规范初次定级流程。新办证加油站3个月内完成定级,《细则》实施前存量加油站限期完成评定;近三年无事故、无处罚、资料完善的合规企业,可简化流程,采用书面自查和视频核查方式完成复核,减少线下现场评估。初次定级评估不占用年度常规检查次数,不额外增加企业迎检压力。同时,每年11月底集中开展年度重新评级,次年1月统一公示结果,当年完成初次定级企业当年不重复参与评估,次年纳入常规年度考核,形成稳定评估周期。出现重大安全情形可即时调为红色。
《细则》明确五类触发红色等级的硬性情形,发生人员伤亡或单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安全事故的;被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已发现并书面报告、正在整改且方案经监管部门认可的除外),或上级挂牌督办事项尚未销号的;对整改指令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明确不整改、超期未整改或复查仍不合格的;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较重行政处罚的;自最近一次等级确定之日起,因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累计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含因前四项已调红的处罚)。出现任一情形,即时调为红色,效力优先于年度评估结果。此外,如果企业对评级结果存有异议,《细则》明确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监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书面反馈。复核期间维持原等级管理,充分保障企业申辩权利。
针对逾期未完成初次定级的加油站,直接按红色标准从严管理,直至完成复核定级,倒逼企业主动配合等级评定工作。
廖平介绍,长期以来,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优质合规企业监管负担重、对风险隐患企业约束力度不足等问题 。《细则》通过三色分级差异化管理,实行监管资源精准分配,把更多执法力量倾斜至红色企业,对合规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强化政策激励,实现“无事不扰、有事严查”。
《细则》将自查报送、专家帮扶、约谈警示、销号整改、联合惩戒、持证人员测试等举措融入分级管理全流程,推动安全监管从事后查处向事 前预防、精准管控转变:一方面持续引导企业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排查消除隐患;另一方面依托等级评定结果识别行业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培训、帮扶、执法,从源头压降加油站火灾、违规动火、无证作业等典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