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2026-07-08 09:26:43
7月6日,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质量领域典型案例(第二期)。通报称,为严厉打击油品质量、民用产品等领域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违法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26年,洛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消费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查处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其中,两起汽车能源相关案例如下:
案例一:偃师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油料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案 2025年10月24日,偃师区某油料有限公司销售的0#车用柴油产品在偃师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检验项目中闪点(闭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报告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1月24日,当事人接收到检验报告时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检申请。2025年12月2日,经对该批车用柴油留样复检,检验结果仍为不合格。执法人员监督抽查时,0#车用柴油罐内有油7167.6升,售价5.98元/升,货值合计42862.25元,共获利2078.6元。2026年2月6日,偃师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68579.6元、没收违法所得2078.6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成品油是本次铁拳行动重点整治民生商品,车用柴油闪点(闭口)指标不达标,会直接造成车辆动力下降、尾气污染物超标,加重大气污染。本案暴露出该加油站进货查验流于形式,未落实油品入库自检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加油站全覆盖抽检力度,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坚持从严处罚,从源头阻断劣质油品流入市场。 案例二:洛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强制检定充电桩案 2026年5月22日,洛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计量专项检查发现,洛宁县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运营25台电动汽车充电桩,自试运营起未申请计量强制检定,无有效检定合格标识,用于车辆充电贸易结算。2026年6月22日,该局依据《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充电桩、加油机均列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是本次铁拳行动计量整治核心品类。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投入经营,极易出现充电计量失准、多收消费者费用问题,直接破坏交易公平。本案当事人存在计量法规认知盲区,误认为设备移交即可直接运营,忽视贸易结算计量法定检定要求。所有停车场、充电运营企业要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设备投用前必须完成强制检定,按期复检并留存检定证书;市场监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充电桩、加油站计量专项排查,严厉打击未检、超检计量器具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