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温县应急管理局 2026-07-01 10:26:43
案例一
2026年5月12日,温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县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站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该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2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5月18日,温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县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站卸油口封闭门损坏未上锁。
该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6年5月18日,温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县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站卸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缺少油位控制指标,站长、卸油员等员工不清楚油位、油温等控制指标及报警参数,液位仪油罐温度、水位控制参数有报警,没有处置记录。油罐防爆区域内液位仪远传装置孔洞未封堵。
该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合并处人民币2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6年5月20日,温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县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站卸油口密封盖未加锁,加油机内部管线接头固定螺丝有缺少、松动现象。
该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6年5月21日,温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县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站四个油罐容积均为30立方卧式罐,液位报警值设置不一致,高液位报警值超出标准规定。
该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6年5月22日,温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县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站液位仪中1号储油罐高油位报警值设置不正确,超过行业标准规定。
该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2026年5月28日,温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县某加油站进行举报核查,发现该站站长在给车辆进行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服及防静电鞋。
该站上述行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4.2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2026年5月12日,温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县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站加油员王某入职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建立档案,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时长等。
该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