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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3家加油站被立案查处

信息来源:怀化应急管理 2026-05-28 09:27:39

为强化警示震慑,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怀化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曝光3起典型案例。


01

2026年5月6日,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对洪江市某公司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查看该加油缷油视频回放时发现2026年4月9日9时40分许,卸油时作业区未设置隔离警示标识;加油作业区加油员未着防静电服加油。该行为,不符合《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4.2,5.2.4之规定,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部门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02

2026年5月20日,中方县应急管理局对中方县某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配电箱电源开关使用闸刀式开关,属于《关于发布高能耗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2012年第14号)第三类电器中的淘汰设备。该行为符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二条所规定重大隐患判定情形。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执法部门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当场予以纠正,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03

2026年5月19日,沅陵县应急管理局对沅陵县某高速出口加油站(个人独资)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的站房二楼共有6个房间,其中一间已用做厨房及餐厅,配备有全套电磁炉等无明火设施;另外5间均作为员工宿舍或休息室使用,内有床铺、衣柜等。房间用途与该站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所明确用途不符。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部门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