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承德县法院 2026-04-23 09:15:01
基本案情
2026年初,顾客刘某前往承德县三沟镇某加油站购买散装柴油。加油站员工赵某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刘某出示身份证件以办理散装柴油购买手续。刘某认为赵某服务态度生硬,双方随即发生激烈争执,情绪失控的刘某动手将赵某打伤。事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500元。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标的额不大,但纠纷发生在公共服务窗口,涉及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与消费者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典型引导意义,且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较为突出。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诉讼程序拖延加剧矛盾,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启动调解程序。
法官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逐项分析赵某索赔项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医疗费、合理的误工费应予支持。同时,也向刘某进行释法明理。“此事本是一场误会引发,赵某履职尽责无可厚非,刘某也是加油站老客户,莫因一时冲动伤了和气。”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刘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态度明显软化。法官趁热打铁,提出“即时履行、当场了结”的调解方案:刘某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向赵某支付赔偿款3000元;赵某收到款项后,出具收款收据,并自愿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整个调解过程仅耗时半天,刘某当场履行完毕,赵某提交撤诉申请,双方纠纷得到彻底化解,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高效、柔性化解服务行业人身损害纠纷的典型案例,既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也传递了依法维权、文明处事的社会导向,具有多重示范意义:一是畅通涉民生纠纷“快车道”。通过加大先行调解力度,避免案件进入漫长诉讼程序,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保障作为普通劳动者的原告及时获得赔偿,体现了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二是平衡权益保护与行为引导。调解既坚决维护了在工作岗位上无辜受侵害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消费者维权必须依法、理性的边界,对服务行业如何预防和处置现场纠纷提供了启示。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油站作为城镇运行的重要公共服务窗口,其经营秩序直接关系到群众生活和区域营商环境。法院通过快速、妥善化解此类纠纷,避免了矛盾升级对加油站正常经营秩序造成干扰,同时向社会传递了“文明消费、依法维权”的正向导向,为构建和谐、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力量。
原标题:热河法官谈案例丨加油枪前的“熄火”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