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海口台看法 2026-03-06 10:38:28
2025年7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在专项监督中发现,位于三江镇的一家加油站,长期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地下水用于洗车等经营行为。基于此,检察院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及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同步制发检察建议书,明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强化对辖区内地下水取用行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此类违法违规问题。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迅速响应,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更是第一时间主动对接,立即牵头联合执法力量赶赴现场。
执法队员许声全介绍
他们到现场核实情况以后
确认了该加油站
在未办理取水许可的情况下
擅自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海口华宗农机油料有限公司加油站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10月14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及参照《海南省水行政处罚项目及裁量权基准》,对该公司处以两万元的罚款,并责令整改。 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办事员 吴教麒:我们就给他配合执法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给他。让他装水表,然后并且在限期内切管。因为他那井是跟居民共用的,所以封不了井,只能切管处理。 那么该加油站 为什么会舍近求远 特地接水管到 居民家的地下水井取水呢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队员 许声全:通过对当事人询问后得知,他说这个地下水是他们这个加油站的唯一的用水源。在经过多方考证后,我们将自来水公司在前年已经接通这边片区自来水管网的情况,告知了当事人,所以他就接驳了我们的市政自来水。
案件处理中
执法人员既坚持依法查处
也兼顾实际情况
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加油站位置较为偏远
此前一直没接通自来水
因此只能通过接管道到隔壁居民家水井
取水进行生产经营
在海口市水务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
该加油站联系上当地水厂
通过合法合规渠道接通了自来水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灵山检察室主任 王宇翔:像这个案件当中,我们行政机关主要是水务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我们的检察建议书是响应非常快。然后他们一收到以后,马上就就仔细到认真到这个现场进行这个调查核实。然后发现我们检察建议书所载明的这些内容都是客观存在的。然后他们也是根据法律规定,就是法律赋予他们的行政管辖、行政执法权,对这个相关的单位进行了这个教育,或者警告,一些行政措施。督促他们进行一个整改,目前是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