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孟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02-13 09:12:52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持续强化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孟州市应急管理局对以下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2025年12月1日,接群众举报,孟州市某加油站存在加油员未按规定穿防静电服及加油机旁货架里摆放抽纸、报纸易燃物品情况。经现场核查,该站加油机旁放置报纸等可燃物,调取监控视频发现2025年11月27日14点14分工作人员上岗时未按规定穿防静电服等违规情况。 该站上述行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2条和第6.1.1条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加油站作出警告并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马某某作出人民币0.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2月1日,接到群众举报,孟州市某加油站存在加油员未按规定穿防静电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设备却允许顾客在加油作业区用手机支付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站工作人员台某某上岗时未穿防静电服;调取监控发现2025年11月27日14时52分工作人员翟某某上岗时未按规定穿防静电服,且该站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的情况下,违规允许顾客在加油作业区内使用手机支付等违规情况。 该站上述行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2条和第4.5条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加油站作出警告并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翟某某作出人民币0.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