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莲花县应急管理 2025-09-28 10:35:3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10起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如下,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其中包含3起加油站案例如下:
莲花县某加油站使用不合格油罐案
基本情况:2025年4月18日,莲花县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莲花县某加油站存在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废弃油罐储存成品油柴油的违法行为。 处理情况: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并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对该加油站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莲花县某加油站安全设备失效案 基本情况:2025年7月23日,莲花县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莲花县某加油站存在液位仪、泄漏报警装置指示灯未处于有效状态的违法行为。 处理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并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对该加油站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莲花县某加油站安全设备失效案 基本情况:2025年5月21日,莲花县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莲花县坊楼镇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某加油站存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处于关闭状态的违法行为。 处理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决定对该加油站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