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5-07-07 10:01:30
问:赵先生来电咨询,加油站按照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属于零售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属于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另外加油站的概念为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的专门场所,说明非生产性企业,理解为商业经营类,所以加油站的噪声排放标准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还是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来执行?
咨询时间:2025.2.12
答:1、收到《交办单》后,我厅及时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有关诉求进行研究,于2月13日上午11时00分左右与诉求人赵先生通过电话取得联系,依据国家相关噪声排放标准,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2、诉求人赵先生就加油站的噪声排放标准是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还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问题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咨询。
3、根据诉求人咨询的问题,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可以确定加油站的噪声排放标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我厅于2月13日把相关问题的反馈意见与诉求人赵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客户对答复表示满意。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