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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案

信息来源:东北新闻网 2026-03-13 09:17:09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点带面,引导广大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包含一则加油站案例: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清原满族自治县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案

基本案情:2025年7月17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某加油站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经检验,凝点、冷滤点、馏程项目不符合GB 19147-2016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3日从供货方购进0号车用柴油3吨,货值金额28224元,已全部售出。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九条,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64元,罚款28224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