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宝鸡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2025-12-30 10:04:38
2025年5月13日,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宝鸡某加油站涉嫌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开展广告宣传。经查,该加油站为宣传其销售的成品油,联系广告公司制作了内容为“本站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检定合格 油品保质保量 假一赔十”的广告牌对外宣传,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或形象进行营销宣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陈仓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