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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某加油站不符合在线监控管理规定案例

信息来源: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2025-12-08 09:54:41

顺义区生态环境局依法行政典型案例

关于某加油站不符合在线监控管理规定案例

01案情简介‌

2025年7月11日,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对北京市顺义某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该加油站属于《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二批)》中规定的需要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的单位。检查当日执法人员委托检测公司对该加油站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进行比对监测,比对监测项目为压力监测误差/Pa和A/L监测误差,监测点位3、7、8、10、11、12、13、16号加油枪和1号加油机处。2025年7月31日取得检测报告,结果显示16号加油枪气液比(A/L)监测误差为0.13,超过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23)表5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限值(A/L监测误差II时段0.10)。

02调查与处理

该加油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顺义区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8月1日对该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8月4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于2025年8月11日前恢复自动监控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准确。2025年8月12日,委托检测公司对该加油站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进行比对监测(复测),比对监测项目为A/L监测误差,监测点位16号加油枪处,2025年8月22日取得检测报告,报告结果符合地方标准规定的限值,即已完成整改。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七条并参照《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规定,综合考虑该单位违法行为的环境影响程度和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等相关因素,对该单位作出贰万元整(¥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03法律依据

本案中,该加油站16号加油枪气液比监测误差超出地方标准限值,其行为构成环境违法,相关标准适用、法律适用与责任认定具有明确依据。

从违法构成来看,当事人的行为完全符合环境违法行为的认定要件。主体上,该加油站作为依法注册的排污单位,具备独自承担环境责任能力,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适格对象。客观方面,经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其加油枪气液比(A/L)监测误差为0.13,超出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23)规定的0.10限值,且该检测报告作为法定证据,经当事人确认无异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主观方面,加油站对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负有法定维护义务,其未保证设备稳定运行、数据准确,体现了管理上的疏忽,具备主观过错。

1.标准适用方面

本案适用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23)。6.6表5中要求了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限制,A/L监测误差I时段0.15,II时段0.10。8.1中又明确规定了2025年7月1日起所有油气处理装置和在线监控系统执行II时段限值,即0.10。本案16号加油枪气液比监测误差为0.13,超出标准限值。

2.法律适用层面

本案精准适用了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保证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处罚依据上,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或者自动监控设备未稳定运行、数据不准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的规定,结合《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三部分表(十二),该单位属于加油站不符合在线监控管理规定,在线监控系统A/L监测误差超标的情形,作出罚款贰万元的决定,符合法定幅度。尤为关键的是,裁量过程充分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环境影响较轻、积极完成整改等情节,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兼顾了执法温度。

04典型意义

体现了环境执法的完整性

生态环境部门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再通过复测确认整改成效,最后依法作出处罚,形成“责令改正—复查验收—行政处罚”的闭环执法流程。这一过程既要求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隐患,又通过罚款惩戒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立法精神,促使企业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守法。

明确了在线监控设备的法律定位

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是污染防治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稳定性、数据准确性关系到大气污染防治效果。加油站作为责任主体,不得因设备维护不当导致监测数据失真,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为同类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提供了明确指引。

强化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本案的查处直击部分企业“重安装、轻运行”的侥幸心理。涉事加油站虽安装了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但未履行日常维护义务,导致监测数据失真,本质上是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通过依法处罚并公开处罚结果,向所有排污单位释放了“环保设施不仅要安装,更要保证正常运行”的强烈信号,促使企业建立健全设备定期检修、数据自查自纠等内部管理制度,主动落实责任,实现守法经营与污染防治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