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温州应急管理 2025-07-03 09:53:11
为深入贯彻落实《龙湾区加强成品油流通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经营势头,切实维护龙湾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与公共安全,龙湾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近期查处的一批非法经营成品油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具体如下:
案例一:潘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
2025年1月14日,潘某某使用危化品运输车在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园区滨海二路给一货车进行非法加油(柴油),执法人员现场查扣违法经营的柴油2.546吨。经调查,潘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柴油,违法所得共计31793元。2025年1月15日,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2025年4月10日,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潘某某作出:1.没收违法危险化学品柴油2.546吨;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万壹仟柒佰玖拾叁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陈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 2025年2月17日,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分局将陈某某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移交我局。经调查,陈某某于2023年1月至7月期间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共计违法所得42160.6元,陈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嫌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2025年2月19日,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2025年5月12日,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陈某某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万贰仟壹佰陆拾元陆角整;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肖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 2025年3月27日,肖某某驾驶危化品运输车在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明珠路金海一道一带路段给一货车进行非法加油(柴油),执法人员现场查扣非法经营的柴油和车辆。经调查,肖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柴油,违法所得共计 9853元。2025年3月31日,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2025年6月11日,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肖某某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仟捌佰伍拾叁元整;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